问题 | 长沙电动车新规定 |
释义 | 所有种类的电动车都统一登记上牌管理,2023年3月1日后禁止超标车上路。 一、电动四轮车上市新政策 我国并没有关于这方面的确定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政策。但是一般会认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四轮低速电动车应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行驶,应悬挂机动车号牌,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 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还有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甚至拘留处罚。目前我国多地已经对四轮低速电动车采用了全面禁止的“一刀切”政策,对上路车辆进行专项整治。 二、芜湖电动车上牌流程 根据芜湖市电动自行车上牌规定,电动车上牌分两种,一是新购车辆。对于已经取得上牌服务点资质的车行,可直接在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车行进行上牌。二是车辆符合新的国标,但车行不能办证的,可到鸠江区祥盛路3号车辆管理所办理上牌业务。 三、盐城电动车新规定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正式实施。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盐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新的标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电动车新国标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km/小时、整车重量(含蓄电池)不能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实施前已购电动车的所有人应当凭合法有效的资料,依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已备案的电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临时编号,悬挂编号牌。按规定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在确保安全驾驶的前提下方能上道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二十五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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