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一致;研究生支教团2011年纳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实施,2011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计划的相关政策。 2、 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全国项目办按每人350元的标准,统一为西部计划志愿者购买综合保障险等。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志愿服务条例》 第十九条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