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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求权的分类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请求权的分类是赔偿损失请求权,基于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请求权。物权上的请求权包括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一、不适合诉讼时效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范围有: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有追诉期吗?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没有追诉期。未成年非婚生子女请求抚养费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现实,有必要给予其特殊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追索抚养费是否有诉讼时效
    追索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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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