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孩子没领证不想过了怎么办 |
释义 |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一、只能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 二、怎样和平离婚 和平离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双方在做决定之前一定要冷静一段时间。因为离婚不是小事,所以在决定离开之前一定要冷静一段时间。还有就是离婚的理由一定要充分。如果因为家庭琐事冲动提出离婚,对方不会配合好,家人也不会理解支持; 2、获得父母和孩子的理解。在做离婚决定之前,先和亲戚孩子沟通。如果能得到父母和家人的理解和支持,会更有信心; 3、双方不要在孩子面前吵架。既然要离婚,夫妻双方都在吵架,那么孩子夹在中间是最难受最痛苦的; 4、遇到争议,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也可以找中介协调。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如何划分财产。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给更多的财产。然后,谁能会为这个家庭付出更多的钱。如果遇到协议解决不了的事情,可以向律师寻求帮助。 三、同居共同财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同居共同财产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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