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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可以正常出入吗
释义
    12月06日19时进苏州人员最新规定政策
    一、苏州今日疫情最新动态消息
    请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旅居史、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提前24小时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 (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抵达后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二、高风险地区进苏州
    1、7天居家隔离
    2、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
    3、实施“7天居家隔离”。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来之前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
    5、由目的地闭环接回。
    三、无本土疫情地区政策
    1、苏康码绿码
    2、行程码无异常
    3、所有返苏人员完成落地检
    4、抵达苏州需要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
    5、省外常态化防控区实施3天3检
    6、3天3检指3天内间隔24小时完成三次核酸检测。核酸时间从采样时间开始算
    7、所在城市无疫情
    8、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可有序自由通行。2.所有来(返)苏州人员需在抵达苏州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
    9、尤其是自驾来(返)苏州的货车司机、包车返工人员等务必第一时间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省外常态化防控区来(返)的
    10、落实“3天3检”
    11、期间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12、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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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7: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