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行为包括哪些种类 |
释义 | 盗窃罪行为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1、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使用投毒、爆炸方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问题。如果是出于盗窃的目的,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定为盗窃罪; 4、盗伐林木的犯罪性质。如果不是盗伐生长中的林木,而是盗窃已经采伐下来的木料的,或者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则应构成盗窃罪。 5、盗窃墓葬,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应以盗窃罪论处; 6、窃取支票骗兑现金或者骗购物品的犯罪性质。 7、根据刑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条的规定即本罪定罪从重处罚。 8、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应以盗窃罪治罪。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9、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盗窃罪行为种类都有哪些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行为种类是非常多的,一般包括盗窃公私财物、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盗接他人通信线路。 盗窃罪构成包括哪些行为 盗窃罪的行为认定有: 1、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一般限于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 2、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 3、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毒品犯罪行为的种类包括哪些 毒品犯罪行为的种类有:1.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且应从重处罚;2.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3.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属于窝藏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合,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4.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都有数量要求;5.非法持有毒品的,不限于本人持有,还包括通过他人持有等。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哪些行为属于盗窃罪 以下这些行为属于盗窃罪:(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二)多次盗窃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三)入户盗窃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四)携带凶器盗窃所谓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应为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这些在办案实践中应当由规定的部门进行鉴定。另一类是为盗窃而准备的凶器,不属于国家管制的器具,如棍棒等。(五)扒窃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 哪些行为构成盗窃罪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根据《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一下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1)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而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2)多次盗窃的:根据司法解释,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这太绝对化,需要综合多方面得因素认定多次盗窃。(3)入户盗窃的: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4)携带凶器盗窃的:若只是为了实施盗窃方便,为顺利实施盗窃创造条件而携带剪刀、钳子等工具,只是一般的作案工具,不应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若查明携带的器具确实不是为实施盗窃而携带,则更不应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5)扒窃的: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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