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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查封扣押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解除查封扣押的情形如下:
    1、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债务已经清偿的;
    5、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不能查封扣押的财产有哪些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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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3: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