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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释义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的待遇如下:
    1、单位无权以不当理由辞退;
    2、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孕妇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3、怀孕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休息。
    怀孕工资标准如下: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并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生育津贴可以看做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若是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则差额部分应当由企业单位进行补足;
    2、领取生育津贴,必须满足女职员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个月之内,即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8个半月;
    4、男职工配偶一次性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
    综上所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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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0: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