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是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课征的一种税,以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作为征收对象。多计提所得税可做以下几种处理: 1、多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在同一纳税年度内直接冲回的,具体做以下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所得税费用。 2、多计提的所得税跨年度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具体做以下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利润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