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超载驾驶员不去处理依然会扣分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