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版者有以下义务: 1、按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图书按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出版; 3、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4、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现有作品所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和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5、对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的签名、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给予合理的注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七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