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临时挂失的有效期为5天。口头挂失时,需要核对卡主的身份证号、开户日期、余额等资料,有效期5天。即挂失的当天为第一天,到第六天的凌晨零点止。比如18日挂失,到24日凌晨零点,中间这段时间为口头挂失有效期。过了24日零点,便会自动“解挂”。这时,需要本人在24日零点以前去开户行进行书面挂失,带上身份证原件、半年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护照中任何一个证件都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下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十三条 持卡人的权利:(一)持卡人享有发卡银行对其银行卡所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对不符服务质量进行投诉。(二)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其选用的银行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适用利率及有关的计算公式。(三)持卡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银行索取对帐单,并有权要求对不符帐务内容进行查询或改正。(四)借记卡的挂失手续办妥后,持卡人不再承担相应卡帐户资金变动的责任,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另有判决的除外。(五)持卡人有权索取信用卡领用合约,并应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