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书面通知: (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经济犯罪,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或者变更职务等情形。 而乡村教师的聘用通常都是以合同制形式进行,教职工个人的劳动合同应当用书面形式订立;其次,根据《教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乡村教师的聘期一般为一年以上,教龄十年以上的教师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发放经济补偿。因此,乡聘教师教龄十年以上被辞退,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合法、合理的理由,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发放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教师法》第四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