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旗制作的授权主体是谁? |
释义 | 国旗管理的责任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县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国旗制作、销售和升挂等事务。行政复议的主体根据行政行为的名义来确定,可以是派出机构或政府机关,复议对象也相应不同。离婚诉讼的主体必须是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需满足合法夫妻关系、民事行为能力,并提供相关的起诉状、证据等。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征得军人同意,女方在特定时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分析 根据《国旗法》相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国旗管理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管理有关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国旗的制作和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实施监督管理。 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实施监督管理。 行政复议的主体是谁 根据该派出机构是以谁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来判断行政复议主体是谁。 如果是以机关授权机构自身名义作出的,那么行政主体就是派出机构,复议向政府机关提出。 如果是以政府机关名义作出的,那么行政主体是政府机关,复议向政府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级主管部门(如果是直属管辖的,那么只有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离婚诉讼的主体是谁 离婚诉讼的主体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诉讼主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结语 根据《国旗法》相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国旗管理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管理有关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国旗的制作和销售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实施监督管理,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实施监督管理。根据行政复议的主体是以谁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来判断行政复议主体。离婚诉讼的主体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按照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十六条 悬挂的国徽由国家指定的企业统一制作,其直径的通用尺度为下列三种: (一)一百厘米; (二)八十厘米; (三)六十厘米。 需要悬挂非通用尺度国徽的,应当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并与使用目的、所在建筑物、周边环境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20修正):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升挂、使用国旗的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