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符合独生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符合独生子女的条件如下: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独生子女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独生子女领证程序如下: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