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年中加薪的节日有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劳动法关于节假日加薪加班法定是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全年法定节假日共有十一天,其中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一天;五一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法定节假日上班属于加班,必须支付《劳动法》规定的不低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得用调休替代。 劳动法对于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规定: 1、休息日安排工作按同等时间补休。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2、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 根据《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300%支付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