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县委编制办属于事业单位,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县编委办主要工作内容为:1、对全县的事业单位改革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2、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确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构编制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设立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本地区机构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乡镇、街道的机构编制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