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领导签字是签谁的名字 |
释义 | 代人签字应当是被代理人的名字。代理属于委托合同范畴,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的,因此在民事活动中应当签署被代理人的名字。 签字是行为人对自己意思表示的一种确认。劳动者代领导签字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代理行为。如果作为领导的委托人对劳动者的代理行为已经授权,则就民事责任而言,劳动者的领导对劳动者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但劳动者无证据证明系接受领导授权委托而实施的签字的,则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劳动者自行承担。从用工管理制度的角度而言,劳动者自行承担的该法律后果不仅包括对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还包括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且无法通过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获得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对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劳动者所实施的上述签字审批行为涉及违法犯罪,则即便劳动者的领导认可其系授权劳动者所为,劳动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劳动者无法证明领导曾经给予授权的情况下,则劳动者独立对签字事宜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在签订代签合同的时候应该要签订代签人自己的名字,同时需要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入代签两个字,以此来划分清楚代签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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