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品无进货票据的处罚 |
释义 | 单纯没有进货发票不可以直接处罚,应该责令改正,给于警告。除非药店的药品属于非法渠道购进的。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零售药品未正确说明用法、用量等事项,或者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开药品发票具体步骤如下: 1、如果药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销售药品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但是购买药品大部分是个人消费者,发票管理规定,药房把药品销售给个人,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就是说,要开具普通发票。但是对于药房来说,无论开具何种类的发票,都要按照百分之十七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非法进药的处罚一般是没收药物,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者是行政处罚,具体视你所进货的数额,以及种类。国家管制药品是绝对不行的,否则就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零售药品未正确说明用法、用量等事项,或者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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