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中程序错误的,应当撤销原决定,并重新履行调查程序和作出新的决定,对于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认定。也不能由低于原来决策机构层级的机构来撤销此前作出的行政决定,以确保撤销决定作出的科学和审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