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不给交养老保险怎么办 |
释义 | 1、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并为本人补缴未缴纳的保险费; 2、向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3、在知道用人单位未为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的60日内,或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60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被单位辞退之曰起计算),向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4、超过法定时效未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受到什么处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给职工买养老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没有缴纳,职工可以选择去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起开始一年内都是有效的仲裁时效。如单位拖欠社保,职工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 二、交养老保险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3、城镇居民户口本原件; 4、档案委托管理卡。 三、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职工从未建有个人养老金帐户; 2、单位需要个人账户新开户。 总之,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出辞职请求给予补偿。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需要具备职工从未建有个人养老金帐户、个人账户新开户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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