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施工占用人行道需要办理的手续是:申请人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资金证明、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的,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