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业务申请单一份(经办人签字,盖公章);二、企业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盖公章):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盖公章):四、单位申请电子签章采集表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一条 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