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的客体 |
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的客体即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按照我国民法典和学理观点,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因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更换、重做、继续履行等请求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三)》 第二十条 其一,公司向瑕疵出资股东或抽逃出资股东的补足出资的债权请求权; 其二,公司债权人向公司瑕疵出资股东、抽逃出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的请求权。学理上的例外主要是物权请求权,即因为物权受侵害后的回复圈,主要包括:人格权及救济、返还原物请求权、占有返还请求权、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相邻权、知识产权等,注意在物权请求权内也存在例外情况,即抵押权的实现相关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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