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村振兴部门是什么 |
释义 | 乡村振兴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设有信息中心、开发指导司、考核评估司、综合司等机构、政策法规司、规划财务司。要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逐项推进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平稳过渡。 乡村振兴部门意义如下: 1、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部门通过引导农村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乡村经济活力依托新产业、新技术持续提升; 2、促进农村社会建设:乡村振兴部门致力于推进农村整体社会建设,包括教育、医疗、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文化活动等方面,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3、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包括农业机械化、农村水利、农村电商等方面,提高乡村生产力和竞争力; 4、推动农业现代化:乡村振兴部门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之一,旨在通过发展高科技、绿色、优质、高效的农业模式,提高农民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以实现农业现代化;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部门的存在,可以带动农村的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竞争力和发展水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第四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五)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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