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宪法为根本的原因包括: 1、宪法的内容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 宪法不仅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是“母法”,其他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而且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的制定和修改比一般法律更为复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