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塔吊钢丝绳报废标准如下: 1、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报废; 2、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3、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4、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5、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6、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7、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指标时必须报废; 8、起重机械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钢丝绳总丝数的10%。对于由粗细丝组成的钢丝绳,断丝数的计算是细丝一根算一根,粗丝一根算1.7根。 法律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六条 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