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林省开展集中侦破交通肇事 |
释义 | 为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吉林省从11月20日至12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项行动。 去年以来,吉林省不断加大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行为的工作力度,一批社会影响重大、性质严重的交通肇事案和一大批陈年积案得以告破,一批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落网,极大地震慑了交通肇逃逸犯罪行为的发生。在本次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进行一次全面地清理、排查,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开展追逃工作,对已查明的在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一律列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同时,各地交警部门将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民警充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队伍。 吉林省交警总队将对此次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战果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排名位于全省前三名的将报公安部表彰和奖励。对破案起关键作用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群众举报线索破案,侦破死亡3人以上的,每起奖励举报线索群众2万元;侦破死亡2人的逃逸案,每起奖励举报线索群众1万元;侦破死亡1人的逃逸案,每起奖励举报线索群众5000元。公安机关各警种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死亡3人以上的逃逸案,每起奖励起关键作用的公安民警2万元;侦破死亡2人的逃逸案,每起奖励起关键作用的公安民警1万元;侦破死亡1人的逃逸案,起奖励起关键作用的公安民警5000元。对破案不力、贻误战机、徇私枉法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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