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增城摩托车上牌新规定 |
释义 | 在办理牌照之前,应先携带新购摩托车的发票、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国税局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并到保险公司为其摩托车办理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办妥上述业务后,再到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牌照,若手续齐全,可一次性办成。汽车临时牌照是指汽车由于一些手续的办理,还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是要被处罚的。 但是,在没有取得正式牌照以前,必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方能上道路行驶。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有在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方可退还机动车。如果当事人提供不了相关资料,车辆将被依法没收或销毁。 第九十七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