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罚金刑的积极功能有哪些 |
释义 | 罚金刑的积极功能有:1.对犯罪的一般预防还是特殊预防,无论是对已然犯罪还是未然犯罪,罚金刑的剥夺功能都能够得到发挥;2.罚金刑不使犯罪人失去自由的独特功能,正好能够弥补短期剥夺自由刑之不足;3.罚金刑是通过剥夺一定数额的金钱来发挥其对犯罪人以及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的威慑作用。 一、刑事处罚包括哪些 刑事处罚包括如下内容: 1、主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一、拘役的一般特点如下: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二、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1、针对的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 2、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而刑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国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 3、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刑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 4、处罚种类不同。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驱逐出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综上所述,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并且需要接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以及驱逐出境。 二、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管制的适用对象: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人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三、缓期执行的制度功能有哪些 死缓制度的功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限制死刑的实际执行,二是预防犯罪,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由于死缓制度是以罪犯应当判处死刑为前提,也就是说,行为人所犯罪行相当严重,国家予以最严厉的否定评价,故具有相当的威慑力,具有一般预防的功能。同时死缓制度是附条件的不执行死刑,也即保留了执行死刑的可能性,这就促使犯罪分子必须改恶从善,从而达到特殊预防之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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