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理解是: 1、客观性是指对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具有客观的反映,其特征是具有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 2、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的关联; 3、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的证据,其收集的方式或方法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