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驳回起诉后,当事人如果对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裁定不予受理以及驳回起诉的案件,当事人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法院驳回起诉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是资料不齐全,当事人可以把相关的证据或者资料补全后再次起诉,或者是认为法院裁定错误的,当事人也可以再次起诉。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