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按照标准全额交纳空置房的物业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法律客观: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