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健品、保健食品现在由企业自主定价,物价局和药监局都不管价格。药品价格一部分由企业自主定价,一部分由物价局定价。药监局管质量、批文,不管价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