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拿刀架脖子若不伤人定性无罪,但其行为因素,主观意识有不正当行为或违法意识构成相应罪行。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一、因拿刀架在别人脖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拿刀架脖子的判决 1、用刀具或者其它方法威胁辱骂他人,不构成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