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办签证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异地办签证的手续,具体如下: 1、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以及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及各类签注; 2、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 3、签证的办理流程一般为: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签证规定的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等; (3)填写申请表,申请表需认真填写,一般还需要提交照片; (4)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 (5)等待审批。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 (6)缴纳签证等相关费用。 护照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 (1)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 (4)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4)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综上所述,签证是指一个国家主管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有的护照上签注、盖印,表示准其出入本国国境。持有有效护照的我国公民,不论因公或因私出国,除了前往同我国签订有互免签证协议的国家外,事先均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签证一般做在护照上,和护照同时使用。未建交国,通常将签证做在另纸上,称为另纸签证,与护照同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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