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 需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驾驶证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八张; 办理流程 第一步:车管所业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 第二步: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学习; 第三步:车管所预约并参加科目一、二、三考试(合格后); 第四步:车管所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宣誓; 第五步:车管所领取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七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属于自学直考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按规定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