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军衔是军衔,级别是级别,职务是职务,三个概念。
 你说的是军衔,由低到高:
 义务兵:
 一拐 列兵
 两拐 上等兵
 士官:
 拐加两杆交叉的枪
 一细拐 一级士官
 一粗拐 二级士官
 一粗一细拐 三级士官
 两粗拐 四级士官
 两粗一细拐 五级士官
 三粗拐 六级士官
 (今年士官调整为七级,原一级、二级、三级士官改叫下士、中士、上士,四级以上士官叫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军士长,军衔怎么改还不知道)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第八条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一)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二)专业技术军官: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