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怎么填? |
释义 | 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填写方式:每项减除项目填写名称、代码、收费标准、减除金额等内容,清单需加盖纳税人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名,并在年度汇算时提交税务机关。 根据《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可以在申报增值税时享受一些应税服务的减免优惠,需要填写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来列举所享受的减除项目。每项减除项目需要填写名称、代码、收费标准、减除金额等内容,清单需加盖纳税人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名,并在年度汇算时提交税务机关。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减除项目有所差别,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减除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应税服务,不能填写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其次,减除项目的填写要符合统一的代码和收费标准,便于税务机关核对和审核;最后,纳税人需认真核对减除金额,确保填写正确。 如何确定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的代码和收费标准?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的代码和收费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在税务机关或者网站上查询。如果实在不确定,可以咨询专业人员或者相关部门。 填写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是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的重要环节,需要认真对待。纳税人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准确填写每项减除项目,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也要注意及时更新减除项目的代码和收费标准,便于顺利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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