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地契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老地契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老地契有法律效应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五二年以前的老土地证没有法律效力,因为那是土地私有制时期的产物,与现行的土地公有制是不符的,经过土改后国家把土地都收归国有,以前的土地所有权证书就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了。五二年后的新的土地证是有法律效应的。 2、还有一种情况是,你一直居住在该地,或者有该地的使用权,那么将地契换成新的土地证即可。 3、老地契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具体分析。老地契若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去更换土地使用证。五二年以前的老土地证没有法律效力,因为那是土地私有制时期的产物,与现行的土地公有制是不符的,经过土改后国家把土地都收归国有,以前的土地所有权证书就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了。五二年后的新的土地证是有法律效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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