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双方户口发生变化,或者双方已经离开原登记结婚地,无法回户籍地办理协议离婚的,如果协商一致的,可以在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法院解除婚姻关系。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