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外地能离婚。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双方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是可以在异地离婚的,所以不同的情况要进行不同的分析。 一、离婚纠纷法院是不是自由选定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并非自由选定,确定原则是: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江西户口可以在广东办理离婚吗 如果在广州常住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广州离婚的。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不可以在异地离婚。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在原告起诉时居住地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