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生活补助费来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自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这里的“生活补助费”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等同。是当时国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国企职工的一种特定救济,适用原规定的领取生活补助费的,不再适用一般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等问题意见的通知》 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生活补助费问题。1、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按其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标准工资(岗位或职务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