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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基本重疾险,与相互保有何异同?
释义
    法律分析:基本重疾险是指一种保险产品,主要保障被保险人患上指定的重大疾病后获得一定的理赔金额。相互保是一种共同保障方式,由相互保会员共同互助,帮助因疾病、意外等原因遭遇困境的会员。相比之下,基本重疾险与相互保的区别主要在于保障方式和理赔金额。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 保险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中明确标明被保险人的姓名、地址、保险财产或人身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保险费缴纳方式、保险金给付方式和其他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的事项。
    《相互保险条例》第三条 相互保险是以自愿参加、相互帮助、责任共担、风险共担的原则,由相互保会员共同互助,帮助因疾病、意外等原因遭遇困境的会员。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保险义务,给付保险金。
    《相互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相互保会员因遭受意外伤害、罹患疾病或者其他风险导致损失的,经相互保组织确认后,由全部会员根据相互保合同约定的互助规则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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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