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需关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重疾病种和保额;同时要留意保险公司的免赔额、等待期等条款。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协议,保险人就约定的保险标的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2. 《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不得编造虚假的保险标的或者虚构损失情况等保险事实。 3.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保险事故的发生或者加重损失的,保险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相应的赔偿责任。 4. 《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部分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5. 《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种类和保险金额等应当明确,不得含糊其辞。 7.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免赔额、等待期等内容。 以上是对于患有心包疾病需要注意的重疾险保障细节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保险合同是双方约定,被保险人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以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保险公司减少或免除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