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变少怎么维权? |
释义 | 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降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拖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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