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章执行。 法律依据: 《薪资支付暂行规章》 第七条 薪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薪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薪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薪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章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薪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