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耕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法典耕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权编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也就是说,耕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1. 在禁止抵押的财产中,删除了“耕地”禁止抵押。这在立法方面减少了耕地抵押的限制,原耕地的土地使用权在法律层面上属于禁止抵押的范围,但是随着“三权分置”即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营权改革之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营权可以纳入抵押财产范围。具体来说,就家庭承包土地而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7条规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担保物权自融资担保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实现担保物权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就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在这样的背景下,继续将耕地土地使用权明确禁止抵押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三权分置改革”的宗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