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划定 |
释义 |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 县级文物保护范围:有文物的范围外30米,墓葬群范围3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应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立标机关、立标日期等内容。民族自治地区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应当同时用规范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书写。 一、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一)认真执行文物政策法令,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的; (四)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五)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 (六)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的时候,抢救文物有功的; (七)长期从事文物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二、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或者盗窃国家文物的; (二)盗运珍贵文物出口或者进行文物投机倒把活动情节严重的; (三)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名胜古迹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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