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 法律依据: 《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